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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菏泽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级标准的通知

日期 21-11-22

作者 肖洒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开发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2号)文件精神,我市举办了职业培训补贴论证评估会,广泛征集相关部门、机构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对目前正在执行的培训补贴标准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通过对各专业的初、中、高培训耗材进行评估,估算培训成本,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各行业专家的论证意见,决定对培训耗材较大的电工、车工、汽车修理工等专业,微调培训补贴标准。调整标准如下: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700元/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200元/人。其他培训专业补贴维持不变。

  新的补贴标准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标准情况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标准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专业名称标准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1车工1200150017002200
2钳工1200150017002200
3电工1200150017002200
4焊工1200150017002200
5铸造工1200150017002200
6模具工1200150017002200
7冲压工1200150017002200
8起重机械操作工1200150017002200
9锅炉操作工1200150017002200
10电梯安装维修工1200150017002200
11制冷空调安装维修工1200150017002200
12金属热处理1200150017002200
13汽车修理工1200150017002200
14A/B本驾驶员1000


文章来源:http://hzrsj.heze.gov.cn/art/2021/9/2/art_65882_10289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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