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包(2021)
日期 21-11-22
作者 肖洒
一、企业篇
1、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均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包括以工代训、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2、以工代训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用人单位3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参保企业录用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参保企业6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3)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开展以工代训的,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企业600 元/人/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以工代训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直补企业。
3、岗前培训
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的企业新录用职工;
培训主体:由企业组织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及标准: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等。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45分钟/学时);
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按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组织流程及所需材料:企业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结束后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补贴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培训课程安排表和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成绩,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直补企业。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补贴对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0号》规定的11类人员;
培训主体: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或依托政府批准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组织流程及所需材料:培训主体提前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开班,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补贴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原件,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直补培训主体。
5、转岗转业和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对象:企业在职职工
培训主体: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培训要求:培训时长由培训主体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职业(工种)规范,并结合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原则上转岗转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40个标准学时;
补贴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合格1000元/人、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组织流程及所需材料: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致。
6、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培养主体:学徒所在企业;陶瓷、雕刻等传统手工技艺相关职业(工种)的设区市及以上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培养模式:由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补贴标准:中级工4000元/人/年,高级工5000元/人/年,技师和高级技师6000元/人/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可延长到3年)。
组织流程及所需材料: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将学徒培养计划、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培训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按规定向企业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预支4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由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其余补贴资金,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7、企业技师培训
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培训主体:由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和职业院校,或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
培训内容:企业技师培训所涉及的职业(工种)同技能提升培训的范围一致。
补贴标准: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一致。
组织流程及所需材料:企业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代为申请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8、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
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经县、市、省三级人社部门公布的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分别按照5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所需材料:技能竞赛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参赛人员花名册、参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竞赛计划文件、竞赛成绩证明。
二、劳动者篇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培训?
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城乡贫困劳动力
(1)企业职工:包括企业新招录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
(2)就业重点群体:包括16-60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转岗职工,以及上述重点群体中60至65周岁、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15岁以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符合就业培训条件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的重点群体。
(3)城乡贫困劳动力:指16-65岁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等7类家庭中的劳动力。
2、到哪儿培训?企业/院校(中心)/培训机构
(1)到企业—
新入职一年内员工:到企业免费参加岗前培训
企业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技师培训等。
(2)到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及实训基地—
就业重点群体、城乡贫困劳动力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我市院校(中心)咨询或报名参加免费职业培训,如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市(赣西)公共实训中心、宜春市就业训练中心及各县(市区)公共实训或就业训练中心等。
(3)到社会培训机构—
就业重点群体、城乡贫困劳动力还可持有效证件到我市已公布的培训机构中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温馨提示:符合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3、培训类型及内容有哪些?
(1)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管理及企业文化、安全生产等;
(2)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3)就业技能培训: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
(4)创业培训:GYB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GYB+SYB组合培训、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我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央部委相关规定开展的培训,如电工、焊工、烟花爆竹等。
(6)创业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4、对劳动者具体有哪些政策?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有什么政策?
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均可参加我市各培训主体(机构)开办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还能享受的补贴政策?
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除能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还能在培训期间按规定获得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3)培训后可以取得什么证?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可通过考试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工260元/人、中级工310元/人、高级工350元/人、技师560元/人、高级技师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技能鉴定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由参训人员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由个人或委托培训主体、企业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支付个人;由培训主体或企业垫付的,则由参训人员委托所在企业或培训主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支付所在企业或培训主体。
5、报名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可参照下列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1)学员本人免冠照若干(具体参照培训主体或机构要求);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3)各类身份鉴定依据及补充要求(括号内年龄上限以不超过为准):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6-60岁):户籍地址在行政村,已转移或有意愿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6-60岁):指城镇无业、待业、下岗人员,或未由企业在培训期间缴纳职工五险(任一项)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下岗证等)的就提交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没有的则提交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城乡贫困劳动力(16-65岁):提供贫困劳动力相关证件,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证件(或低保证等)复印件等。
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劳动者(16-60岁):提交其身份相应的证件,如残疾证、退役军人证、学生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员或学生可以到哪里去咨询培训相关事宜?
劳动者了解详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宜春人社”,市、县就业网, 亦可登录宜春市人社局门户http://hrss.yichun.gov.cn/或宜春市就业网https://www.yc9y.com/查阅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信息。
宜春市、县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热线
市(赣西)公共实训中心:0795-3258222
市就业训练中心:0795-3220565
袁州区:0795-3588581
樟树市:0795-7362913
丰城市:0795-6601152
靖安县:0795-4661739
奉新县:0795-4508930
高安市:0795-5288123
上高县:0795-2521202
宜丰县:0795-2990732
铜鼓县:0795-8692072
万载县:0795-8823169
经开区:0795-7203930
宜阳新区:0795-3259582
明月山:0795-3518779
文章来源:http://hrss.yichun.gov.cn/news-show-546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