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日期 21-12-08
作者 志愿者管理...
(2014年8月10日第4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规范北京百高建筑科技基金会(以下简称"百高基金会")志愿者管理,有效整合社会志愿者资源,全力做好百高基金会的志愿者服务工作,提高公益服务效率,确保合法、合规、合理,实现预期目标, 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百高基金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条件
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以志愿者身份为公益项目服务,并服从基金会的管理。绿色建筑科技专业志愿者要有建筑背景和相关知识。根据所在项目组情况,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在基金会领取报酬,中长期服务的志愿者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餐饮食宿和交通补贴。
二、志愿者招募
中长期服务志愿者:服务时间3个月及以上。临时服务志愿者;服务时间几小时至3个月内。由项目组根据公益项目执行工作量及志愿者条件招募志愿者;由办公室根据基金会活动情况和志愿者条件招募志愿者。志愿者入岗时均应按要求填写《志愿者信息和服务登记表》,该表由办公室收齐,统一装订成册存档。
三、岗位培训
1、对新入伍的志愿者进行公益事业服务理念的基本培训。
2、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培训。
3、服务项目要求的培训。
4、服务岗位职能职责的培训。
四、职能职责管理
按“谁招募、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定期听取志愿者意见,并填报意见反馈表。志愿者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年终工作总结和考核。
五、考核和表彰
由所在项目组和部门进行结项考核或年终考核,考核结果报基金会备案,成绩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专门写成事迹报告报基金会办公室备案。对遵纪守法,服务表现积极的、工作有成效的志愿者在项目总结和年终总结时要予以表彰或奖励。
六、其他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百高基金会秘书处。经理事会通过后施行。